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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(2023年修订)

发布日期:2023-05-16     点击量:

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认真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,为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,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,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。

 忠诚于图书馆事业,恪守职业道德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勤奋工作,埋头苦干,专心致志,任劳任怨,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,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。

 爱岗敬业,牢固树立“读者第一”的观念和良好的服务意识,端正服务态度,虚心听取读者意见,不断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。服务中必须主动热情,必须使用文明语言,避免和杜绝不文明或不负责任的用语。根据馆藏和教学科研的需要,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要求。

 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,严格执行学校和本馆规定的规章制度,服从组织安排,遵守劳动纪律,坚守工作岗位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工,有事有病请假,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工作时间不脱岗,不串岗,不做私活,不扎堆聊天,不玩电子游戏,不上网聊天,不吃东西,不阅读工作规定以外的书刊。

 衣着整齐,馆内不喧哗、谈笑。电话联络或与人交谈声音应尽量放低,直接面对读者的部门人员应把手机设在“震动/静音”的状态,接听电话应尽量避开读者,不能影响读者学习。

 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,禁止在馆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件,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和行为有责任进行劝阻、制止和报告。要提高警惕,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。

 模范执行本馆规定,以普通读者身份依照规定权限借阅馆藏书刊,并严格办理借阅手续,不越权借书,超额借书,过期交滞纳金,损坏和丢失图书照章赔偿,不为自己或亲友搞特殊化。

 与人为善,互相理解和尊重,不断提高道德修养,积极维护图书馆在读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。

第九条  加强对办公桌面,办公环境的清理,办公、业务用品和材料以及待处理的书刊不乱堆乱放。计算机等设备的外观要经常清洁,保持和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,井然有序。

第十条  爱护馆内一切公物,提高安全意识。精心保管馆藏文献,经常检查修补。管护各种设备,经常维修保养。树立档案意识,搞好馆内档案建设。

第十一条  培养高效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做到令行禁止,政令畅通。

第十二条  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。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业务学习,刻苦专研业务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。发扬团结友爱,互相协助的团队精神,营造团结、和谐的氛围,增强凝聚力,建立一个积极向上,高效精干的战斗集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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